3月1日起,我市“绿色车队”联合服务窗口、行业服务窗口将开始办理货运“绿色车队”申请, 3月31日前联合服务窗口和行业服务窗口将核发车辆通行证。预计今年9月30日前,我市将完成2万辆保障城市货物运输的“绿色车队”组建,充分保障城市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需要。车队购置环保车辆,最高还将获得市财政给予的2年贷款贴息补助。
申请“绿色车队”需具八大条件
申请成为“绿色车队”的单位需要满足以下八项标准:一是取得本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和工商登记的经营性货运企业,或从事城市运行基本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二是拥有具有绿色环保标志的货运车辆,其中经营性货运企业需拥有10辆(含)以上具有绿色环保标志的营运货运车辆;三是经营性货运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含)以上;四是近两年内未发生同等责任以上交通死亡事故;五是近两年内未发生运输质量责任事故;六是近两年内未因违反环保法规被环保部门处罚或处理;七是经营性货运企业需应用运输或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和符合国家标准的GPS卫星定位监控管理系统,能有效实施车辆的实时监控、管理。八是经营性货运企业上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AAA。
此外,组建“绿色车队”的车辆需满足以下六大标准:一是经营性货运车辆取得道路运输证;二是符合本市环保排放标准,经营性货运车辆需符合交通行业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三是车辆类别主要为交通运输部道路货运汽车及汽车列车推荐车型,重点是适应本市道路货运需要的厢式货车、封闭货车、冷藏保鲜专用车、集装箱专用车、罐式专用车、危险货运专用车、自倾车、商品车运输专用车、平板车、牵引车、专用挂车等货运汽车、挂车;四是经营性绿标货运车辆技术等级为一级;五是经营性货运车辆需安装有GPS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六是能满足运输需求的其他安全技术条件。
北京“绿色车队”3年将达5万辆
北京计划在今年9月30日前,组建2万辆左右规模的“绿色车队”,并计划再用2年左右的时间,使车队规模达5万辆左右。
“绿色车队”将承担城市生产生活必需品配送运输,分别面向社会提供公共运输服务和为行业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分为综合性“绿色车队”和专业性“绿色车队”。综合性“绿色车队”由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组建,专业性 “绿色车队”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建。
申请专业性“绿色车队”的企事业单位要向所属行业归口或主管部门提出组建“绿色车队”申请,提交《申请组建城市货物运输“绿色车队”承诺书》、《组建城市货物运输“绿色车队”申报表》(式样参考附表)。经行业归口或主管部门审查合格之后,确定“绿色车队”资格,报市运输管理局备案。而承担城市运行保障和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配送的绿标车辆,将由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配发货运车辆通行证,按照规定时间、路线上路行驶。各行业归口或主管部门可根据行业管理实际,制定本部门专业性“绿色车队”审查工作程序性规定。
综合性“绿色车队”的申请是由货运企业向所在区县运输管理部门提出组建“绿色车队”申请,提交《申请组建城市货物运输“绿色车队”承诺书》、《组建城市货物运输“绿色车队”申报表》。区县运输管理部门受理企业申请,按照“绿色车队”标准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报市运输管理局审查。市运输管理局再对企业的申请材料及区县运输管理部门的意见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确定“绿色车队”资格。由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配发货运车辆通行证,按照规定时间、路线上路行驶。
3月1日起联合服务窗口、行业服务窗口对外办公
考虑到组建“绿色车队”需要一定的时间,对于保障城市生产生活和运行车辆及外地进京车辆,将按照奥运期间的做法,由市交通委牵头,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运输管理局、市环保局、市安全生产监督局组建“绿色车队”联合服务窗口,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建委、市教委、市市政管委、市卫生局、市药监局、市商务局、市园林绿化局、市水务局、市工业促进局、市新闻出版局、市路政局、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分别组建“绿色车队”行业服务窗口。
3月1日起,我市“绿色车队”联合服务窗口、行业服务窗口将开始办理“绿色车队”申请,联合服务窗口和行业服务窗口将在3月31日前组建完毕并核发车辆通行证。
年内购置绿标车 市财政最高给予2年贷款贴息补助
为鼓励黄标车车主和企事业单位淘汰黄标车辆,尽早组建“绿色车队”,市财政局将对在今年年内购置绿标车的“绿色车队”给予1至2年贷款贴息补助。为鼓励尽早购车,车辆贴息补助标准分三个档次: 20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购置并办理完毕车辆牌照的,给予2年贷款贴息补助;2009年7月1日至9月30日购置并办理完毕车辆牌照的,给予1.5年贷款贴息补助;2009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购置并办理完毕车辆牌照的,给予1年贷款贴息补助。但需要提醒注意的是,享受贷款贴息补助的车辆,三年内不得办理过户。
市有关部门将分三个时段集中办理“绿色车队”购置车辆贷款贴息事宜,过期不再办理。第一阶段是今年6月1日至8月31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办理符合2年贷款贴息补助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第一次贴息事宜。第二阶段是今年9月1日至11月30日,办理符合1.5年贷款贴息补助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第一次贴息事宜。第三阶段是2011年7月1日至9月30日:办理符合2年或1.5年贷款贴息补助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第二次贴息事宜,同时办理符合1年贷款贴息补助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贴息事宜。
绿色车队资料下载:
附件2:绿色车队承诺书及申报表.doc
附件3、4:货运车辆通行需求申请审批表及车辆明细表.doc
附件5:承诺书(淘汰更新黄标车).doc
附件6:行业窗口拟组建绿色车队情况调查表.xls
附件7:城市货运保障行业窗口工作动态情况表.xls
附件8:城市货运保障联合窗口工作动态情况表.xls
附件9:城市货运保障绿色车队运输情况表.xls